全市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扩大)会议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发布时间:2021-04-25        发布机构:        字体:[   ]

体裁分类:领导活动及政府会议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000357499/2021-336

    4月23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扩大)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分析研判污染防治形势,研究部署2021年生态环境重点任务及当前工作,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市委书记朱政学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丁伟出席会议并部署具体工作。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秦皇岛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秦皇岛市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秦皇岛市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专家团队分析了今年以来大气、水污染防治形势。
会议指出,去年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2021年,要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会议强调,要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科学调整应急预案,强化科学研判管控,加强排污许可证精准核发,全面提升污染综合治理水平。要切实加强重点工业源排放治理,做好臭氧污染防治,强化涉VOCs企业“一厂一策”精细管控,狠抓移动源、扬尘源、建筑垃圾治理及矿山整合治理,抓好港口污染综合治理。要强力改善水生态环境,继续深化河湖长制,抓紧实施入海河流水质提升工程,加强入海河流断面精准化监测,制定生态补偿考核方案,确保河流水质连续稳定达标。要统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项目。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监管,着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提升污水收集率和管网覆盖率,不让一滴污水流入河道。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各职能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就要管生态”要求,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着力构建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突出执法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健全执法机制,提高执法能力,切实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导考核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夯实责任,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确保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成员,各县区,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省第四督查组、省生态环境厅第三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应邀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