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迎奥运空气质量保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08-05-07        发布机构:环保局        字体:[   ]

体裁分类:领导活动、会议讲话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70/2008-105431

 

 

 

秦皇岛市是北京第29届奥运会足球比赛分赛场之一,也是毗邻北京的城市之一。做好奥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确保奥运会期间良好的空气质量,创造舒适的比赛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为做好2008年奥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确保奥运会期间良好的空气质量,根据《河北省迎奥运空气质量保障实施方案》,制定秦皇岛市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奥运会期间确保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和奥运会空气质量要求。

二、控制重点和时段划分

(一)控制重点

1、重点控制县区: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抚宁县、昌黎县。

2、重点控制污染类型:扬尘污染、机动车污染、工业污染、燃煤污染、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3、重点控制污染源:

扬尘源: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各种料堆、散体物料运输等。

尾气污染源:机动车等。

工业源:火电厂、冶金、建材、化工、矿石开采等。

燃煤源:燃煤电厂、燃煤锅炉。

4、重点控制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挥发性有机物(VOC)、一氧化碳(CO)、臭氧(O3)。

(二)时段划分

1、奥运会前控制时段

从现在起至2008年7月10日

2、奥运会期间控制时段

2008年7月11日-2008年8月25日

三、主要任务

(一)奥运会前主要任务

1、扬尘污染控制

城区道路坚持清扫、保洁,规范洒水降尘作业,积极开展道路机扫,做到城市垃圾日产日清,并按相关规定每日进行水洗作业;规范环卫职工作业,确保所辖区域内的道路及施工现场出入口周边区域干净整洁,无浮土、无扬尘污染。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

减少道路交通扬尘。禁止未配装密闭运输装置运输散体物料的车辆或者密闭装置破损的车辆上路行驶。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区政府。

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和物料堆放场的管理。城市区内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方案中要有防治扬尘措施,施工现场要进行硬化处理,建筑施工垃圾要及时回收清运,物料堆放场四周要设置有效、整洁的防尘隔离围挡。施工现场运输散流物料的车辆,必须按规定使用配备密闭运输装置的专用车辆,防止运送过程中发生遗撒泄漏。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各县区政府。

加强城市防护林带和大环境绿化建设。大力实施“黄土不露天"工程。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各县区政府。

2、港口煤尘控制

加强对秦皇岛港煤炭堆场的防风网建设及对煤炭作业环境的综合防治措施,有效解决秦皇岛港的煤粉尘污染问题。2008年6月底前完成秦皇岛港东港区煤三、四、五期龙源大道一侧1750米的防风网工程;2008年6月底前完成西港区三公司后煤场、太平弯堆场和7#、8#、9#码头及堆场综合治理工程;2008年6月底前完成东港区煤码头湿式及干式除尘系统改造。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秦皇岛港务集团公司。

3、水泥粉尘控制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淘汰水泥行业机立窑。2008年6月底前淘汰抚宁县石门寨地区16家水泥企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业经济运行局、市环保局、抚宁县政府。

4、机动车污染控制

加快高排放老旧柴油车的更新淘汰工作;加强在用车管理,实施定期监测和维修制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区政府

5、产业结构控制

2008年6月底前,淘汰2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20吨及以下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20吨及以下电炉(不含机械铸造电炉)等30项落后生产工艺;淘汰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生产能力的企业名单的小钢铁厂。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业经济运行局、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6、燃料污染控制

对燃煤锅炉实施有效控制:2008年6月底前,对市区内没有稳定达标的锅炉进行限期治理。4 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施高效脱硫除尘双重治理,4吨以下燃煤锅炉逐步改用清洁能源。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对燃煤电厂实施有效控制:加强对各燃煤电厂的在线监控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严格按“十一五”期间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执行。2008年底前完成秦皇岛发电责任公司3#机组海水脱硫工程;2008年6月底前进一步完善秦热发电有限公司5#、6#号机组、北山电厂、同和电厂、抚宁骊骅淀粉厂循环流化床在线监控联网工程,确保在线监控正常使用。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各燃煤电厂。

对玻璃熔窑实施有效控制:加强对市区内各玻璃生产企业的环境管理,禁止玻璃熔窑使用不符合环境要求的生产燃料。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二)奥运会期间任务

1、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进入城市区的运输散体物料的车辆一律实行遮盖或密闭等措施,减少道路交通扬尘。禁止未配装密闭运输装置运输散体物料的车辆或者密闭装置破损的车辆上路行驶。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

海港区及开发区(西区)内禁止土方开挖、土方运输及打桩等建筑施工作业,运货车辆出入施工现场不得带泥带土;所有施工现场及各种堆场四周必须进行封闭围挡,增加洒水抑尘频次,各种料堆、灰堆、煤场、矿场等要设置有效的防尘措施,确保粉尘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2、港口煤尘控制措施

秦皇岛港务集团如不能按期完成煤尘治理任务,对其污染严重的部位停止作业。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秦皇岛港务集团。

3、水泥粉尘控制措施

对不能按期完成淘汰任务及不能稳定达标的水泥企业,一律停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业经济运行局、市环保局、抚宁县政府。

4、机动车污染控制措施

严格车辆污染排放管理。加强对迎奥运重点区域运行车辆的尾气排放抽检力度,对不达标的车辆,不准其上路行驶,不能加入公交和出租运营。进京车辆需符合国Ⅱ标准,通过环保部门授权机构的尾气监测,并实行标志管理。对达到北京市规定的奥运会期间机动车排放标准的车辆提供证明或发放相关标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未取得相关证明的车辆不办理相关进京手续,协助北京市做好车辆疏导工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5、工业污染控制措施。

电力、钢铁、化工、水泥、玻璃等重污染企业在2008年6月底前仍不能达标排放的,在奥运会期间一律限产限排或停产整顿。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6、燃煤污染控制措施

控制电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加强对脱硫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电网调度部门尽量将燃煤电厂的检修计划安排在奥运会期间,优化电力调度方式,采取优化运行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对海港区及开发区(西区)内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和未安装脱硫装置的燃煤发电机组实行限产限排,并根据电网调度情况适度压低负荷。凡未安装脱硫除尘设施,或脱硫除尘设施运行不稳定、脱硫除尘效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燃煤机组,根据奥运会期间空气质量保障状况,及时采取压低负荷或停止运行措施。所有运行机组必须配备燃烧低硫份、低灰份的优质煤。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电力公司、各燃煤电厂。

海港区、开发区(西区)、北戴河区及山海关区内未达标的及限期治理未完成的锅炉必须停止运行。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区政府。

(三)奥运会空气质量监测任务

1、与省监测站建立区域污染监测和预警体系,实行区域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通报、预警和信息共享机制。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2、市环保局与市气象局建立空气质量和气象预报会商机制,及时提供奥运会期间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监测数据等信息并联合对外发布。同时,根据监测数据及时查找突发污染源并采取强制措施改善环境质量。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气象局。

3、奥运会期间,要在原SO2、TSP、PM10、NO2基础上增加O3、CO和VOC等监测指标,要加强空气质量日报工作,保证仪器正常运行;环保、气象部门要加强沟通合作,保障预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按时上报数据。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气象局。

4、奥运控制期间,若发现日均值有接近或超过控制目标要及时上报市政府,同时报告省环保局。建立环境污染应急响应机制,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5、要对重点排污企业和燃煤电厂派驻巡查员,保证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正常运行,现场监督污染源的排放情况。对超标准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或限产限排。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6、空气应急监测车要在主要风向控制区域开展流动监测。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秦皇岛市迎奥运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充分认识奥运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各司其职,全力抓好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工作。各县区政府要结合实际,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成立相应机构,尽快制定保障方案和工作计划,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迎奥运空气质量保障实施方案应于2008年3月10日前报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区政府要认真组织做好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工作,建立健全项目调度、情况报告、环境监测和预警机制,将保障工作落实到单位和个人。

(二)加强领导,组织保障。按照省政府要求,成立秦皇岛市迎奥运空气质量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李洪卫副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郑河副秘书长、市环保局杨学功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发改委、市工业经济运行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电力公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及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抚宁县、昌黎县政府的主管领导组成。工作小组在市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和检查全市迎奥运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的情况汇总、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为做好奥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落实防治扬尘污染、机动车污染、工业污染、燃煤污染的各项措施。加强部门协调,形成部门长效联合治污机制,提高大气污染防控整体水平,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奥运会期间各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对需关停或暂时关停的重点部位派人员巡视,对拒不关停的采取强制措施。

(四)落实制度,加强监督。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治污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协调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定期调度和通报制度,每个月调度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包括重点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和关停企业)并将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报告省奥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列入定期考核内容,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将开展不定期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对监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疏于监管而引起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并造成巨大社会影响的,要追究有关监管人员的责任。对不按照方案要求,造成环境空气污染或严重影响空气质量的企事业单位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停止生产、高限处罚等措施。要追究相关企事业单位主要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宣传,公众参与。加强奥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宣传力度,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我省实施奥运空气质量保障措施,号召和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参与保障措施的实施并监督各项措施的落实,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切实履行我国申奥承诺。

附:大气治理重点项目、淘汰企业及奥运会期间采取减排措施企业项目表

 

 

 

 

 

 

 

 

秦皇岛市奥运前大气治理重点项目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完成时间

1 秦皇岛发电有限公司海水脱硫工程3#机组 2008年底

2 秦皇岛港东港区煤三、四、五期龙源大道一侧1750米的防风网工程 2008年6月底

3 秦皇岛港西港区三公司后煤场、太平弯堆场和7#、8#、9#码头及堆场综合治理工程 2008年6月底

4 秦皇岛港东港区煤码头湿式及干式除尘系统改造

2008年6月底

 

 

 

 

 

 

 

 

 

 

 

 

 

秦皇岛市奥运前淘汰落后水泥生产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淘汰内容 关闭时间

1 抚宁县北刁水泥厂 拆除立窑 2008年6月底

2 抚宁县第二水泥厂一分厂 拆除立窑 2008年6月底

3 抚宁县第二水泥厂二分厂 拆除立窑 2008年6月底

4 抚宁县石门寨第一水泥厂一分厂 拆除立窑 2008年6月底

5 抚宁县石门寨第一水泥厂二分厂 拆除立窑 2008年6月底

6 抚宁县石门寨第一水泥厂三分厂 拆除立窑 2008年6月底

7 抚宁县信合水泥厂 拆除立窑 2008年6月底

8 抚宁县华坪水泥厂 拆除立窑 2008年6月底

9 抚宁县建平建材有限公司 拆除立窑 2008年6月底

10 抚宁县驻操营电力水泥厂 拆除立窑 2008年6月底

11 抚宁县长城水泥厂 拆除立窑 2008年6月底

12 抚宁县人防水泥厂 拆除立窑 2008年6月底

13 抚宁县德龙水泥有限公司 拆除立窑 2008年6月底

14 抚宁县上庄坨水泥厂 拆除立窑 2008年6月底

15 抚宁县石门寨第四水泥厂 拆除立窑 2008年6月底

16 抚宁县渤海水泥厂 拆除立窑 2008年6月底

 

 

 

 

秦皇岛市奥运会期间采取减排措施的企业

序号 关停/暂停企业 关停/暂停时间 措施

1 未按期淘汰的及不能稳定达标的水泥企业 2008年7月11日至8月25日 全部停产

2 未完成限期治理及取缔任务的燃煤锅炉及不达标锅炉 2008年7月11日至8月25日 全部停炉

3 未按期完成煤尘治理

任务 2008年7月11日至8月25日 污染重点部位停止作业

4 海港区、开发区西区建筑施工现场、物料堆放场 2008年7月11日至8月25日 禁止土方开挖、土方运输及打桩等建筑施工作业,运货车辆出入施工现场不得带泥带土;施工现场及各种堆场四周必须进行封闭围挡

5 未按期完成脱硫及在线联网的发电机组以及不达标的发电机组 2008年7月11日至8月25日 实行限产限排,并根据电网调度情况适度压低负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