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资料专项治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15 发布机构:城乡建设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秦建〔2010〕123号 索引号:134/2010-170604
各县区建设局,开发区建设规划管理局,各建设、施工、监理、检测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全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依据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DB13(J)35——2002《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我市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专项巡查结果,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工程资料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内容
(一)建设单位资料
1、施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开工许可情况;
2、是否依法进行招标情况;
3、按规定委托监理、委托检测机构情况;
4、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工作,原设计有重大修改的设计文件重新报审情况;
(二)施工单位资料
1、施工单位资质、质保体系人员资质情况(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取样员等);
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交底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及审批情况;
3、工程质量问题的整改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
4、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情况及与出厂合格证、进场检验报告是否相一致情况;
5、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验报告情况;
6、有关安全和功能检测资料完整情况;
7、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实施情况;
8、分包单位资质、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情况;
(三)监理资料
1、监理单位质保体系人员资质情况(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监理工程师、见证员等);
2、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是否具有针对性情况;
3、监理通知及整改回复是否对应、复查是否及时情况;
4、重点部位监理旁站计划、旁站记录情况;
5、监理例会及监理月报内容及签认情况;
6、对分部工程进行质量评估情况;
7、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情况;
8、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安装前进行审查情况
9、对分包单位资质进行核查情况;
(四)检测单位资料
1、资质条件情况;
2、市场行为情况;
3、检验报告的规范性情况;
(五)工程质量监督站资料
1、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情况;
2、对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情况;
二、阶段划分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10年6月1日至10日):各责任主体对照相关规范、标准进行自查自纠,填写自查自纠登记表并于6月10日前上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巡查科。联系人:史鸿飞 电话:3627272(自查自纠登记表附后)
第二阶段:巡查检查阶段(2010年6月11至20日):市城乡建设局组织巡查检查组对片区进行检查,对各县区进行巡查。
本次巡查检查领导组:
组 长:徐耀龙
副组长:王宏琴 崔阔麟
下设四个巡查检查小组:
1组:检查海港区、开发区在建工程
组长:郭宪军
组员:孙军 郭志勇 杜润玲
2组:检查山海关区、昌黎在建工程
组长:王怀利
组员:张周硕 杨敬书 刘金成
3组:检查北戴河区、抚宁在建工程
组长:乔焕新
组员:常征 邢军生 彭永楠
4组:检查卢龙、青龙在建工程
组长:赵学军
组员:吕华 史鸿飞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0年6月21日至30日):根据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规范性意见,督导有关责任主体限期完成整改,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这次开展的专项治理,是推进全市建设工程资料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统一化、科学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区(开发区)建设局要引起高度重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抓,要明确专项治理的具体责任人,明确具体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市巡查检查组的工作,及时反馈专项治理工作进度。
2、严格标准。各县区(开发区)建设局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精心部署,周密安排,不留死角,确保自查质量及覆盖率。要按照规定的检查内容,逐项工程逐个条款检查到位,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切实保证检查的深度和准确性。对于整改情况要进行跟踪复查,确保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决不反弹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