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1年公开承诺事项

发布时间:2011-06-28        发布机构: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文号:秦人口发〔2011〕21号        索引号:168/2011-160601

    一、落实奖励优惠政策
    积极推动落实《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各项计生奖励政策;全面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政策;对计生贫困家庭给予多方面照顾和救助;落实对农村独生子女中、高考加分等优先优惠政策。
    二、搞好优质服务
    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为农村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服务人数达到总人数的80%以上;推进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重点的优生促进工程,在青龙县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国家级试点工作,在昌黎、卢龙、抚宁三县开展省级试点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向群众提供计生政策咨询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指导服务。
    三、严格依法行政
    开展依法行政便民维权活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遵守计划生育群众工作“八项纪律”,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再生育审批、病残儿医学鉴定等事项在承诺期限内办结,对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追究问责;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全面推行“四在县”工作机制。
    四、推行政务公开
    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范围、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许可、奖励优惠政策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病残儿鉴定、《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和查验、考核评议等事项的办事程序、期限、结果和服务承诺;公开生育审批等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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