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合理调整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取得明显成效
发布时间:2024-07-29 发布机构:医疗保障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ylbzj/2024-263
市医保局合理调整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取得明显成效
为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突出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2024年上半年,市医保局调整了医疗机构86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其中降低35项,调增20项,修订31项。从统计数据看,调整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降低大型设备检查费用。降低大型设备检查(CT类)、数字化摄影(DR)、计算机X线摄影(computed Radiography,CR)等35项医疗服务价格。其中,CT类降价幅度为2.5%-37.3%,64排(不含)以下CT降幅为50%。以市第一医院为例,胸部CT费用由原来308元/次降到193元/次,DR检查由原来的60元/次降到50元/次(胶片费用除外),CR检查由原来的40元/次降到35元/次(胶片费用除外)。
二是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相关服务项目价格。重点对长期未调整、价格成本矛盾比较突出的县级及基层诊察费、护理费等20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了上调。其中Ⅰ级护理、Ⅱ级护理,基层收费价格由原来的6元、4元分别上调到15元、10元,有效解决基层医疗机构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长期较低问题,调动了基层医疗机构诊疗积极性。
从半年来的执行效果看,各医疗机构大型设备检查数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减少,治疗结构偏重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2024年上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市CT、DR、CR三项大型设备检查数量降低55.34%,费用减少5491.20万元,降幅为30.47%;13项护理类项目增加收入692.11万元,增幅为16.77%;县级及基层诊察费增加收入88.09万元,增幅77.99%。患者就医费用总体降低,价格结构更趋合理,社会反响良好。对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三医联动”,促进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