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易地安置退役士兵身份认定

发布时间:2021-06-09        发布机构: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tyjrswj/2021-156

政务服务事项内容:易地安置退役士兵身份认定

主管科室:移交安置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异地安置身份认定)

办事流程: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向安置地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安置地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填写审批表,连同退役士兵档案及有关材料,逐级报省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审批;

3.省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我市行政区划内申请异地安置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由市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审批),即可纳入异地安置退役士兵范围。

办事流程图:

易地安置退役士兵身份认定流程图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报到登记并提出申请。

 

 

 

 

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退役士兵的档案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跨省(直辖市、自治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异地安置审批表》或《省内跨设区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异地安置审批表》,一式四份,连同退役士兵档案及有关材料,逐级报省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审批。

 

 

 

 

    待省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我市行政区划内申请异地安置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由市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审批),即可纳入异地安置退役士兵范围。

 

 

联系电话:0335-5805869

2021年办理结果:

我市2020年秋冬季退伍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中,有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异地安置,均已按照规定要求逐级报省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审批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