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保障部门积极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维护良好用工环境
发布时间:2009-09-29 发布机构:人社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突发公共事件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文号: 索引号:59/2009-103114
为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和流动人口的监管,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全市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从7月10日起,市劳动保障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一是加强领导。制定了专项行动的方案,成立了由市劳动保障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劳动保障、公安、监察、民政、国土资源、卫生、工商、安监等部门和工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从各有关部门抽调业务熟练的执法人员成立督导组,深入县、乡镇、村,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确保了专项行动有序进行。二是广泛宣传。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这次专项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在秦皇岛日报、晚报对专项行动进行了跟踪采访报道;出动宣传车到偏远乡村、广泛发放宣传资料;劳动保障、安监、工商、国土等部门在新闻媒体公布了维权举报热线,畅通了举报投诉渠道。三是协调联动。市、县(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与各责任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状,督促履行监管职责,迅速形成了联合整治的有效合力。建立了市,县(区)、乡(街)三级联动,九部门联合检查的工作机制,各县区劳动保障、公安、安监、工商、国土等部门在乡镇政府和村组织的积极参与和配合下,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以乡镇为单位,划片包干,各负其责,逐村、逐户进行了排查,确保了专项行动不留死角死面。目前,全市共出动各类检查人员783人次,检查用人单位672家,涉及劳动者2.18万人,发放宣传资料2.7万余份,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87份,责令用人单位为2956名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督促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人数521人,为301名劳动者补发工资90.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