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教育局关于积极做好接收地震灾区中小学生在我市就学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08-08-14        发布机构:教育局        字体:[   ]

体裁分类:突发公共事件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秦教[2008]146号        索引号:112/2008-162901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高中学校:

“5.12”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抗震救灾极为关注,对援助灾区人民表现出极大的热情。近日,部分县区、学校接收了来我市投亲靠友的灾区学生就学,为做好这些学生的入学(园)安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接收灾区学生入学工作。各县区、各学校要把接收灾区学生入学,作为特殊时期的特殊工作来来对待,作为奉献爱心、支援灾区的重要任务来完成,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广大中小学校要积极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协作精神,向受灾学生伸出援助之手,妥善安排好灾区学生的入学就读。

二、接收灾区中小学生范围为四川、甘肃等地震重灾区的2008年延期高考县(市、区)。对上述地区来我市投亲靠友要求就读的学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本着“积极、简捷、就近、优先”的原则,根据受灾学生原就读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的相关受灾证明,及受灾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申请,积极开辟受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安排好灾区学生就读。对暂时提供不了户籍、学籍档案的学生,也要根据其实际情况安排到适当的年级就读。

三、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接收学校要在学习上对来自灾区的学生给与特殊关怀,详细了解学生使用的教材和教学进度,组织教师对学习困难的学生进行辅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对来我市就学的地震灾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书本费;高中学生按公助生对待;幼儿免收保育费。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要在学习和生活上予以特别资助,免费提供学习用品、提供生活补助。在安排好他们学习、生活的同时,各学校还要积极做好学生思想安抚工作,通过开展心理疏导、情感关怀、结对帮扶、手拉手、开展积极向上的群体活动等多种形式,使其尽快适应环境,调适心理,愉快生活,愉快学习。

四、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接收学校要对来我市就学的地震灾区学生实行登记制度,并及时将接收地震灾区学生的情况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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