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水务局四项举措全面提升水政执法水平

发布时间:2009-03-30        发布机构:水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138/2009-100809

 

为了加大水资源管理和水利工程管护力度,更好地用法律手段促进我县全民节水意识的提高和水利规费的足额收缴,昌黎县县水务局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全面提升水政执法水平。

一是强化学习,提高素质。3月30日,举办了水利执法培训班,聘请县法院行政庭庭长田秋波讲解行政执法知识,田庭长从行政处罚程序、调查笔录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等方面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讲座,并就水利执法工作者现场提出的疑难问题进行了解答。我局以这次学习培训为契机,利用一周时间,对水利执法程序进行规范,不断提高水利执法水平和服务能力。以后,也将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全面提高水利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是完善制度,规范行为。根据我县水利执法工作实际,修订和完善了水政监察大队廉洁从政、文明执法各项制度以及《水政监察人员守则》,严明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三是定岗定责,保证质量。成立水政执法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把水政执法工作提到重要工作日程。健全《水政监察大队职责》、《水政稽查工作职责》,并结合工作实际,对2009年执法任务进行分解,责任到人,切实调动执法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感,确保执法质量和执法效率。

四是文明执法,树立形象。设立水政监察大队监督台,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执法工作中认真落实公开承诺制、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考核评议制、追究问责制,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树立良好的水利形象。

 

 

 

昌黎县水务局

2009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