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工业公司与耀华集团共议行政事务部改制分离工作

发布时间:2010-01-22        发布机构:国资委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178/2010-083823

 

12月16日,市国资委陈晓庆副主任、工业公司陈鹰副总经理与耀华集团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刘春凤等共同商议耀华行政事务部改制分离工作,以加快推进行政事务部改制分离工作步伐。
首先耀华集团汇报了11月17日调度会后工作进展情况,就资产情况和人员情况列示了明细,并就行政事务部目前占用资产情况和拟从耀华集团主业剥离的资产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汇报说明。
工业公司陈鹰副总经理提出,因为此次是第一次介入此项工作,对将来接收耀华行政事务部遗留问题及人员,将以什么性质、什么模式开展工作,有待三方主要领导再进一步商议。
市国资委陈主任在听取汇报及各方意见后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改制分离工作仍按以前议定的原则和思路去操作,但要抓紧推进;二是工业公司是第一次介入此项工作,待情况摸清以后提出具体接收意见及方案;三是行政事务部虽然拟参照辅业改制,但与耀华其他已经改制和正在实施改制的辅业单位不同,不是独立法人单位,是集团部门,所以人员身份由集团置换。
同时,陈主任就如何推进下一步工作提出几点要求:
一、由耀华集团尽快拿出行政事务部关于社区职能部分的具体情况及移交意见,包括占用资产、人员、现管理的职责范围等等,然后由我委牵头与海港区政府接触,抓紧推进社会职能的分离工作。
二、下一步工业公司要与耀华行政事务部共同核实资产情况,有必要进行实地、实物考察,对资产底数要清,对现有资产能否安置职工底数要清。
三、关于水电改造工作,以不影响主业改制为原则,耀华集团要进一步测算费用,如果在主业改制前不能完成,作为遗留问题,要把水电改造资金考虑充足,而且要对改造资金来源进行谋划。(企业分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