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水务局关于开展节电节能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2-25        发布机构:水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138/2010-104512

 

秦皇岛市水务局
关于开展节电节能活动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近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开展节电节能活动的通知》。为认真落实文件精神,现就我局开展节电节能活动通知如下:
一、 提高节约意识,全民参与
当前,我局日常办公用电、用水量居高不下,办公耗材、运行支出费用连年增长,节能减排形势不容乐观。局机关工作人员和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节电节能意识。深入开展节电节能活动,努力创造低能耗、高效率办公环境,形成良好节约习惯,确保机关正常运转。
二、 强化制度落实,人人有责
(一)   节约办公用电。白天办公时间一般不开灯,充分利用自然光;夜间尽量减少楼梯间、走廊及其他公共区域的照明灯数量,在保证行人安全的前提下,实行间隔开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养成随手关灯的习惯。对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要尽量减少开启次数,缩短使用时间,较长时间停用的设备要及时关闭电源,有省电模式的设备要开启省电模式。凡室内温度不达标的,酌情开启空调取暖;使用空调的房间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室内无人时,严禁空调运转。办公楼内严禁使用电暖气、电炉等移动式取暖设备。
(二)   节约办公用水。做到经常检查维护自来水管道、水龙头的完好,防止跑、冒、滴、漏现象,杜绝长流水;从关注每一次水龙头开启时间、大小的细节入手,养成节约每一滴水的习惯。
(三)   节约办公耗材。提倡绿色高效办公模式,尽量减少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的使用次数,节约办公室的每一张纸,每一滴墨、每一支笔芯,做到物尽其用、重复利用,树立过紧日子思想。
三、 加强领导机制,注重实效
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宣传教育,制定措施,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局领导将对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就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时检查,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科室、单位提出批评;努力提高我局全体干部职工节电节能环保意识,形成节俭文明的优良作风。
 
                     秦皇岛市水务局办公室
                       201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