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补发2011年及2012年第二、第三季度纸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17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132/2013-171300
2011年及2012年第二、第三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
经省财政厅研究决定 ,对参加2011年及2012年第二、第三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并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卡的考生,统一补发纸制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市无纸化考试基地(德信医药商场六楼)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会计从业资格证卡于2013年6月18日起,到秦皇岛市政务服务中心(红旗路233号政务服务大厦)一楼财政局窗口领取纸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其他县区报名的考生到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领取。
二0一三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