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卫生局关于切实做好中秋 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17 发布机构: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169/2013-145734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全市卫生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严峻形势,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让每一个职工都要有安全意识,同时加大培训教育,努力提高全员安全技能。
二、突出重点,严格排查整治事故隐患
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各项要求,认真开展“回头看”,立即在本单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自查活动,既要全面覆盖、也要突出重点。要认真吸取近期国内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消防安全各项措施,重点加强对医疗机构门诊、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单位集中供氧、配电间、供应室、高压氧舱等部位消防安全检查。要进一步加强毒麻药品以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监管。强化对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严格监管在建项目和较大装修工地管理,坚决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行为。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一律登记建档,实现边检查、边整改、边总结、边落实。特别是前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中发现的,至今尚未完成整改的重点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
三、加强督导,切实做好值班应急工作
市卫生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再次督导。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预防为主”的原则,认真抓好节日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安全事件,要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妥善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对瞒报事故或对发生事故处置不力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单位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采取的措施及成效等情况请于2013年10月9日上报市卫生局安全科。市卫生局24小时值班电话:3647681,安全科电话:3646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