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皇岛北方玻璃集团有限公司烟气自动监控设施验收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26 发布机构:环保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秦环办[2013]298号 索引号:170/2013-16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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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环办[2013]2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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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秦皇岛北方玻璃集团有限公司
烟气自动监控设施验收结果的通知
秦皇岛北方玻璃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申请,按照环境保护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要求和《河北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和人员,对你公司500吨/d、600吨/d两条生产线烟气排放口安装的两台由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NSA-3080型烟气自动监控设备进行了验收。
根据秦皇岛市环境监测站对自动监控设备的监测比对结果,通过现场检查,根据验收专家组意见,NSA-3080型烟气自动监控设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氧量、流速、烟温等技术指标符合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从即日起,该设备正常稳定运行状态的监测数据可作为环境管理工作依据。请你厂加强设备维护管理,确保稳定运行。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11月20日
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