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外事和商务局履职行权规程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31 发布机构:外事和商务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文号: 索引号:000357691/2023-241
履职行权规程
编号 |
| 权力类型 | 行政检查 | 实施主体 | 市外事商务局 | |||
事项名称 | 对拍卖业实施监督管理 | |||||||
管辖范围 | 秦皇岛市 | |||||||
履职依据 |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名称:《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拍卖业务委托下放许可事项衔接规范拍卖行业监管工作的通知》;依据文号:冀商规字【2020】2号;条款号: 第二款条 企业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2.有自己的企业名称(须有“拍卖”字样)、组织机构和章程;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4.有至少 1 名国家注册拍卖师;5.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拍卖管理办法》规定的拍 卖业务规则。 6.企业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必须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审核批准。拍卖企业可以在设区的市设立。7.企业及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企业及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应当先经企业或分公司所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并颁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及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以采取听证方式。 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三定规定】 政府协调职责为:“对特许经营等商务领域进行业务检查。” | |||||||
履职流程 | 办理环节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责任科室 | ||||
计划 | 制定计划。 |
| 电商科 | |||||
检查 | 现场检查。 | 1个工作日 | 电商科 | |||||
报告 | 形成检查结果报告,有涉嫌违规情况移交执法队处理。 | 1个工作日 | 电商科 | |||||
追责情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应承担相应责任:1.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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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1.业务咨询:3433908 3.纪检监察投诉:市纪委驻市外事商务局纪检组,电话:3433900 | |||||||
法定救济途径 | 1不服处罚决定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不服处罚决定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向海港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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