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创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要求,现对我市新增设移动超速抓拍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分布点位统一通告如下: 1.102国道望海陵园路段(由西向东方向),限速值70km/h; 2.102国道大旺庄路段(由东向西方向),限速值70km/h; 3.S023省道京哈高速出口至北二环路段(由北向南方向),限速值70km/h;4.G228机场快速路0+600米路段(由东向西方向),限速值80km/h;5.S266省道五里台至燕塞大道路段(由北向南方向),限速值70km/h;6.G228机场路污水处理厂路段(由西向东方向),限速值80km/h;7.兴凯湖(城市道路)路段(由北向南方向),限速值80km/h;8.宁海大道(城市道路)路段(由东向西方向),限速值80km/h;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监控,所获得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照片、数据及相关资料是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直接证据。以上新增的8处移动测速抓拍违法点位,自发布之日起5日后,于2022年3月2日零时启动抓拍,为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依法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