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出台《安全生产网格员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8-25        发布机构: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762053117/2021-317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员队伍建设,确保依法办事、正确履职,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日前,秦皇岛市安委办出台《秦皇岛市安全生产网格员管理办法(试行)》,重点对安全生产网格员职责以及对安全生产网格员的考核作出具体规定。

《管理办法》明确,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划分三级责任网格,第一级网格的网格员由县级党政领导干部担任;第二级网格的网格员,由县包乡干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干部担任;第三级网格的网格员,由乡包村干部、村(社区)“两委”干部及其他一般干部担任。各级网格要明确两名以上安全生产网格员,实施A、B角管理,防止因责任人员调整变动等原因出现管理责任空白。

《管理办法》明确,各级网格安全生产网格员根据职责规定,监督指导本网格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必要时,根据本级和上级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参与安全生产网格巡查检查和专项行动。一级网格员承担七项工作职责,对分包网格内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每季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特殊时期及敏感时段加大对重点、规模以上企业检查力度。二级网格员承担八项工作职责,要每月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全覆盖巡查检查,每两周对网格内高危行业企业、重大危险源点位巡查1次。三级网格员承担九项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对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十小场所”、家庭户等生产经营建设情况的巡查,每月至少开展2-3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行业部门网格员承担六项工作职责,主要是指导网格内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配合各级安全生产网格员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和执法工作。

《管理办法》对安全生产网格员的考核工作作出具体规定,一级网格员的考核由市安委办负责实施,二级网格员和行业网格员的考核由县级安委办负责实施,三级网格员的考核由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实施。网格员考核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结合网格员全年工作表现及季度考核成绩对网格员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考核综合评价。考核评分标准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优秀网格员要进行通报表扬,季度考核定为不合格档次累计达到2次的,或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档次的网格员,将取消网格员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网格员考核结果将由县、乡两级安委办上报同级组织部门。对于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的网格员,将向同级组织部门提出作为优先选拔使用对象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