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广源劳务有限公司为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4        发布机构:公安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000357835/2021-425

秦皇岛市抚宁区广源劳务有限公司为

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秦皇岛市抚宁区广源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劳务公司)面向社会为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分局招聘30名警务辅助人员(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计划及工作内容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人,均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分局(以下简称分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占用公安专项编制。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秦皇岛市常住户口(或生源地),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四)男性,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3月14日至2001年3月15日期间出生)。

   (五)截止到2021年3月1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专科),专业不限。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全日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六)身体素质要求:

     1、身高1.70米 (含1.7米)以上;

     2、身体质量指数(BMI)要求:指标在18.5-24之间【体重(Kg)除以身高(m)的平方即BMI=Kg/㎡】;

     3、视力要求: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小数视力0.6);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无纹身、无皮肤病、无不良嗜好、无吸毒史、无足疾、无家族精神病遗传病史以及不适合招录岗位的疾病。(其他身体条件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未成年管教、治安处罚等处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或尚未查清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曾因违反纪律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7、曾经从公安系统工作岗位离职(含通知后不到、录用后不到、培训时不到或录用后自动离开)或被退回劳务公司的;

     8、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上访行为和参与集体上访行为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刑罚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以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和暴力恐怖活动等非法活动的。

     9、因个人原因被原单位辞退或开除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采用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毒品检测、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培训、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1年3月12日起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在抚宁区政府网站(www.chinafuning.gov.cn)、抚宁公安(关注微信公众号,扫码附件1,下同)及河北辉燊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张贴)发布。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3月17日(星期一-星期三共3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

     河北辉燊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秦皇岛市抚宁区抚宁镇天马新居门口东侧一楼)。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初步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和初步面试合格者方可取得笔试资格。

     4、报名时提交材料:

   (1)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2份(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纸、同一页面);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同一页面);退役军人提供有效的退役军人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2份。

   (3)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学信网学历认证打印页2份(退役军人是高中或中专毕业的,不需要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

   (4)近期2寸蓝底同版彩色免冠照片5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5)《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须报名现场本人填写)。

   (6)提供考生本人征信证明一份(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到属地人民银行自助打印)。

     5、其他注意事项:

   (1)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报名全程需戴口罩,排队间隔1米,人与人不要聚集、扎堆。

   (2)报名时,将组织体温检测(<37.3℃)以下和查验“河北健康码”及“行程卡”,“河北健康码”及“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入报名现场。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备齐提交材料,并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礼节礼貌等,凡发现报考人员语言表达不清、礼节礼貌较差,不符合报名、考试、体测、体检、政审环节要求的,或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报名、考试和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按规定交纳考务费100元和保险费100元(招聘过程中保险费,带现金)。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严格执行公开考试的有关规定。

   (6)所有证件、资格的取得时间均截止到2021年3月15日。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三)笔试考试

     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基本法律知识及公文写作水平。劳务公司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考试机构组织考试。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考生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总分100分。笔试缺考或作弊的,不得入围。

    3、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地点在抚宁区政府网站(www.chinafuning.gov.cn)、“抚宁公安微信公众号”及河北辉燊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张贴)公示。

   (四)面试考试

      按笔试成绩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肢体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劳务公司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考试机构组织考试。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方法及要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满分100分。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各位考官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试的面试成绩。对于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考生面试开始前15分钟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成绩公示:面试成绩将在面试结束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地点在抚宁区政府网站(www.chinafuning.gov.cn)、“抚宁公安微信公众号”及河北辉燊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张贴)公示。

     4、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成绩一经公布任何人不得更改。

   (五)体能测试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分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纵跳摸高三个项目,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试场地、器材、教师由劳务公司协调和组织实施,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录用。

     3、参加体能测试人员要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因体能测试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笔试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由劳务公司统一组织,第一次体检不合格者只能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结论为准。

     3、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进行。参加体检人员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排序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政审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政审参照公务员法及相关政策的要求,由治安大队和辖区派出所采取各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审查本人及直系亲属有无违法违纪行为。

     3、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政审对象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综合得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考生:烈士、因公牺牲民警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曾任班长或获得优秀士兵以上荣誉的;政治面貌是党员的;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公安工作经历;公安院校毕业的;笔试中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较高者。

   (八)培训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对确定录用的考生由分局会同劳务公司共同进行培训、考核、教育、管理。培训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九)聘用

     1、对培训合格者拟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地址:抚宁区政府网站(www.chinafuning.gov.cn)、“抚宁公安微信公众号”及河北辉燊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张贴)。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被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到指定地点报到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劳务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由劳务公司派遣到分局辅警岗位工作,由分局负责管理。

     4、被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3个月,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劳务公司与本人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5、聘用期间,有辞职或自动放弃的,将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程序依次进行递补。如果递补仍有空缺,将从参考人员中挑选优秀人员,经过体检、政审合格后录用。

      五、工资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每月基本工资为1900元/月(含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 特岗费350元+层级工资+绩效工资,其中层级工资和绩效工资发放标准按照用工单位工资发放标准执行。

按规定配发执勤服装。经费由区政府拨专款予以保障。

   (二)劳务公司为聘用人员按照省、市相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大病保险、团体意外险等。

     六、注意事项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笔试、体测、体检、政审、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在本次招聘过程中,考生应保证通讯通畅,并关注指定微信群,凡考生因通讯不畅导致造成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各个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考生违纪参照公务员考试违纪规定处理。

     4、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5、报名咨询电话:0335-6017222  13933600056 倪先生

秦皇岛市抚宁区广源劳务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