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 关于执行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中医药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5 发布机构: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000357739/2020-299
根据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执行中央财政2020年医疗与服务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中医药〔2020〕5号)《关于印发河北省执行2020年省级中医药发展资金(对下补助部分)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中医药〔2020〕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我市执行2020年中央、省级财政中医药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中医药项目建设是中央、省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各项目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成立项目领导组织,科学制定项目方案,确保中医药项目有效实施。
二、加强管理,认真组织。各项目单位要进一步详细了解中央、省关于项目的有关要求,从项目方案制定、项目实施、资金预算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规范有序进行,县区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前,要将项目方案报送县(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直接报送市卫生健康委,确保项目目标、资金、进度符合要求。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项目实施后,各项目单位要按照时间、目标要求按时完成项目任务,项目结束后要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分别报送市、县(区)卫生健康部门。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要加强本县区中医药项目督导,确保项目取得实效。市卫生健康委将联合有关部门,加强督导检查,最大限度发挥项目资金作用。
附件:1.秦皇岛市执行中央财政2020年贫困地区县级中医医
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2.秦皇岛市执行中央财政2020年基础医疗卫生机构中
医综合服务区(国医堂)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3.秦皇岛市执行中央财政2020年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万名骨干人才项目
实施方案
4.秦皇岛市执行中央财政2020年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促进项目实施方案
5.秦皇岛市执行中央财政2020年京津冀中医药协同发展专科联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6.秦皇岛市执行2020年省级中医药发展资金县级中医
医院标准化康复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7.秦皇岛市执行2020年省级中医药发展资金名中医传
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8.秦皇岛市执行2020年省级中医药发展资金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
2020年5月2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