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隶属关系变更
发布时间:2015-11-24 发布机构:林业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166/2015-172222
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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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隶属关系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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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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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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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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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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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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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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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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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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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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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章)及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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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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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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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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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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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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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必须是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2、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林权无争议。3、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的性质、人员关系变更方案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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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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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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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十四条禁止擅自改变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确需改变的,必须经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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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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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关于变更隶属关系的申请。2、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的性质、人员关系变更方案。3、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的林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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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流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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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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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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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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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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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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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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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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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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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工作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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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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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受理(或补齐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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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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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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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林绿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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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初审,对申报材料的准确进行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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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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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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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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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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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审核依据进行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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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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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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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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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工作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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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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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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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
环节
有●
无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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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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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林绿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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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员到现场查验实际占用征用的面积、位置、防护等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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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现场查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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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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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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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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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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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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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林绿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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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科室会研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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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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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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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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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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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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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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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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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有〇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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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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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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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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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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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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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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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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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审批情况
有〇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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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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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审批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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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前置审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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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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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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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政务服务中心
秦皇岛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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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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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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