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9-16        发布机构:开发区管委        字体:[   ]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文号:秦开管委办〔2008〕35号        索引号:145/2008-111559

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印发给你们,请各成员单位按通知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完成所担负的经济普查各项任务。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六日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次全国

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秦政[2008]85号)和《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秦开管委办[2008]29号)精神,为加强部门协调,密切配合,共同高质量完成全区第二次经济普查任务,现制定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经济发展局:对整个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进行具体业务指导,做好普查的相关工作。

社会发展局:负责组织实施珠江道街道办事处、黄河道街道办事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调工作; 管辖区内清查表、普查表的收集、审核工作;负责提供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名录和文化、医疗个体行医名录,并对清查结果进行审核认定。

规划局:负责协调配合经济发展局完成普查小区示意图的绘制工作。

财政局:负责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经费保障工作,将所需经费纳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负责将全区范围内的会计服务业中介机构入统单位名录提供给区普查办公室,并协助做好相应的普查工作。

劳动人事局:负责提供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并对清查结果进行审核认定。

政策法制局:负责将法律服务及相关行业入统单位名录提供给区普查办公室,并按区普查办公室的要求,做好相关的普查工作。

农村工作局:负责组织实施船厂路街道办事处、腾飞路街道办事处和渤海乡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调工作;管辖区内清查表、普查表的收集、审核工作。

新闻中心:协助制定普查宣传具体方案,做好“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做好普查各阶段的宣传工作。

交通局:负责将公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及港口入统单位和个体运输户、出租车行业名录提供给区普查办公室,并按区普查办公室的要求,做好相关的普查工作。

工商局:负责提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对清查结果进行审核认定;并按区普查办公室的要求,做好相关的普查工作。

国税局:负责提供上缴增值税和消费税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名录,并对清查结果进行审核认定。

地税局:负责提供上缴营业税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名录,并对清查结果的进行审核认定。

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协调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事项,提供单位登记资料,对清查结果进行审核认定;并按区普查办公室的要求,做好相关的普查工作。

除工商、税务、民政、编办、质检单位外,其他单位名录提供时间为2008年9月底前。

联系人:孙华敏

联系电话:8019062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管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