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散装白酒集中整治活动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27        发布机构:外事和商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秦商[2009]44号        索引号:167/2009-185952

秦皇岛市商务局

关于转发《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散装白酒集中整治活动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商务局、酒监局:

3月23日至24日,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接连发生饮用散装白酒疑似甲醇中毒事件,目前已至少发现3人死亡、5人送医院抢救。针对这一严峻形势,省商务厅决定于3月26日至4月26日对全省散装白酒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散装白酒集中整治活动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在此次整治活动中,各县区商务部门要深刻吸取该事件的教训,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工作首位,确保人民喝上放心酒。各县区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立即建立应急预案和整治方案,并上报市商务局。请各县区商务部门于4月27前将集中整治情况上报市商务局。

 

附件:《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散装白酒集中整治活动的紧急通知》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酒类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