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22        发布机构:开发区管委        字体:[   ]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秦开管委〔2011〕13号        索引号:145/2011-163023

机关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有效开展开发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专项整治活动向纵深发展,确保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现将《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一年三月二十二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开展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全区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贯彻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开发区决定自即日起到4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根据开发区特点,突出重点部位,加大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畜禽水产品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在畜禽养殖、运输、销售等环节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全面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二、整治重点及内容

 
本次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是:
重点品种:生猪、羊、牛、鸡等重点畜禽产品及熟食肉制品;鱼类、对虾等重点水产品。
重点部位:畜禽养殖场,熟食店、农贸市场,食品超市,小杂食店,饭店,学校、企业、工地等集体餐饮单位等重点部位。
(一)畜禽养殖环节:强化养殖环节监管,建立饲料购买和使用记录,建立养殖过程用药记录、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加强违禁药物残留的监测。严厉查处和彻底根除养殖户在生猪、肉牛、肉羊、肉鸡养殖环节添加和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加强养殖、收购、贩运环节的检测。严厉查处和彻底根除牲畜收购贩运人员添加“瘦肉精”的违法行为。同时,坚决杜绝区外含“瘦肉精”的猪、牛、羊进入我区。对育肥期和即将出栏的猪、牛、羊进行“瘦肉精”快速检测抽检。切实强化生产源头的各项监管措施的落实,确保各环节无使用“瘦肉精”的行为。
(二)肉类原料(熟食、含馅类产品等)加工环节:严格落实肉类来源的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建立进货台帐,严格生产加工过程的监管,加强出厂食品的检验检测。
(三)食品流通环节:加强流通领域畜禽水产品索证索票的管理,建立来源公示制度,对重点食品进行抽检。

(四)餐饮服务环节: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畜禽水产品索证索票的监管,建立进货登记台帐制度,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3月21日-3月24日):开发区组织相关部门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公告、新闻媒体等各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3月25日-4月15日)突击对畜禽养殖场的“瘦肉精”、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药物集中进行清查,加大检测密度和频率。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由原料加工企业、食品超市、餐饮的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的来源进行清查,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4月16日-4月20日)对全区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要通报批评。
四、职责分工
食安办负责全区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工作,并组织工作检查,及时向上级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农工局负责“瘦肉精”监管工作,在生猪牛羊养殖环节实施对“瘦肉精”的监管、检验、认定和查处。
质监分局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瘦肉精”排查和原料加工企业的整治。
商局负责猪、牛羊鸡肉和水产品流通环节监管,查处和打击经营含“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
区卫生局负责餐饮业、幼儿园、集体、工地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索证索票等检查工作,排除含“瘦肉精”原料的使用可能。
区公安分局负责对违法案件取证、调查,对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依法予以打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这次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行动对确保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至关重要,要将这项专项整治行动纳入正在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分管领导要亲自抓,靠前指挥,结合实际和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二)严格执法,狠抓大案要案。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加强工作沟通和配合,做好工作衔接。对于重大案件,重点问题要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敢于较真碰硬,决不姑息,决不心慈手软。凡是发现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要提前介入,对查出的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完善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要总结整治过程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完善畜禽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项监管制度和行业自律制度。督导养殖、生产企业完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等一系列工作台帐。要建立畜禽水产品从养殖到餐饮消费的一系列诚信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工作机制。
(四)加强监测,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各有关部门结合监管职责,都要加大畜禽水产品违禁药物的检测密度和频率,科学分析存在的问题,找准整治工作重点。食安办要结合整治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加强畜禽水产品风险监测,建立检测信息共享工作平台,建立风险预警工作机制,做到问题和隐患早发现,早整治,早解决。
(五)强化宣传,加强信息反馈。要加强“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对人体危害的宣传,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生产经营者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要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动员社会力量广泛监督,形成人人关注,人人重视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加强信息反馈,明确专人负责,建立顺畅的信息联络渠道,一旦发现违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案件,要在报送区食安办的同时及时上报市直有关部门,不得迟报、瞒报,也不得越级上报。对于因信息沟通或上报不及时引发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坚持内紧外松的原则,坚决防止媒体恶意炒作。
开发区的举报电话是:
食安办(卫生局):8048111;农工局:8019702;
质监分局:8019450;工商局:8501315;公安分局:8019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