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22 发布机构:人社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文号:秦人社办〔2011〕8号 索引号:59/2011-134728
秦人社办〔2011〕8号
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
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属各企业:
现将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冀人社发〔2011〕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根据国家要求,今年调整基本养老金从
二、切实加强领导
为确保调待工作顺利实施,市局成立2011年度调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局长孙江担任,副组长为张建、杜洪利、徐宇泽,各县区(包括省直管县)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这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建立工作报告制度
各县区(包括省直管县)要及时向市养老保险科及经办机构报告工作进度和相关动态,遇有重要情况应随时报告。为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市局专门成立了联合工作小组实行日调度,各县区要确定联系人,负责上报工作进展情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于
四、按时完成调待任务
此次调待工作要在
五、做好宣传工作
各县区人社部门要利用电台、广播及有效媒体进行正确政策宣传,宣传经济发展给广大退休人员带来的实惠,要切实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的心理预期,同时要有针对性地防范发生不稳定、不和谐的问题。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社会保障 养老保险 待遇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