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02 发布机构:人社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文号: 索引号:59/2012-160825
秦人社〔2011〕228号
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解决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属各企业:
现将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解决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省厅要求,我市成立以副局长孙江为组长,养老保险科科长张建、企业养老保险处处长许志余为副组长,解胜法、杜洪利、杨贺权为组员的审核工作小组,各县区按省厅要求,也要成立审核工作小组,并将小组成员报市局养老保险科。
各县区接此通知后,要迅速开展工作,为使广大参保人员了解政策,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最大限度的覆盖要求参保人群。按省厅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年底前基本解决这一群体养老保障问题。
二O一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