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劳务派遣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02 发布机构:人社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文号: 索引号:59/2012-162609
秦人社〔2012〕66号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劳务派遣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劳务派遣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企业管理的实施意见》(秦劳社就〔2006〕23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市劳务派遣企业健康发展,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现将2011年度劳务派遣企业进行年审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年审范围为2011年前取得我市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开展劳务派遣资质的企业。
二、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部分企业进行抽察,对拒报、漏报、瞒报,不认真整改,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依法取缔劳务派遣资质。
三、各劳务派遣企业应认真做好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填写《劳务派遣企业年审表》,并于2012年3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和年审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具体内容和要求见附件。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