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春运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08        发布机构:开发区管委        字体:[   ]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文号:秦开管委办〔2014〕1号        索引号:145/2014-104427

机关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春运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实际,制定部门预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月8日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春运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确保春运期间旅客运输工作安全有序高效进行,提高应对各类春运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开发区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行政法律法规。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春运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
根据春运可能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将春运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五类:
一类: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等。
二类:事故灾难。主要包括铁路、公路、航空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及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机场(以下简称客运站场)发生火灾等。
三类: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动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四类:公共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爆炸事件、恐怖袭击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春运突发事件。
五类:大规模旅客滞留事件。主要包括因恶劣天气、道路中断等各种事件造成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严重误班、脱班,客运站场出现大规模旅客滞留事件。
各类春运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一级(特别重大)、二级(重大)、三级(较大)和四级(一般)。
1.4适用范围
适用于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春运期间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大规模旅客滞留事件时应对处置工作,以上五类突发事件应急启动,可单项也可多项合并启动。
1.5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分工负责、快速反应、协调联动、依法实施”的原则,将应急救援和交通疏导工作作为首要任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安全畅通。
二、组织机构
2.1领导机构与职责
开发区春运办设在应急办公室(市春运办在工信局)。开发区春运办作为开发区春运期间的应急协调指挥机构,统一负责开发区春运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春运期间开发区预防、处置春运突发事件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统一领导开发区各部门的春运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宣布启动和停止实施春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2办事机构与职责
2.2.1公安分局
(1)负责维护区内道路的治安,组织警力确保好防爆防火防恐等春运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严厉打击车匪路霸。
(2)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后,要及时增派警力迅速到达指定区域。
2.2.2交警三大队
负责维护区内道路的交通秩序。
2.2.3卫生局
(1)在春运期间准备好医疗救护应急力量。
(2)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后,要及时派遣医疗救护队进旅客紧急疏散点,全力抢救伤病人员。安排医疗单位做好伤员救护工作。
(3)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救治工作,按相关卫生应急预案开展旅客紧急疏散点的消毒和防疫工作。
2.2.4城市发展局(交通运输局)
(1)严格管理道路客运秩序。
(2)负责安排道路客运应急运力。在实施预案的情况下,要及时调配应急运力,疏运因突发事件的滞留旅客。
2.2.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协调春运期间全区安全生产事故及春运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2.2.6综合执法局
协助做好滞留民工的安抚工作。
2.2.7社会发展局(民政局)
及时调配一定数量物资,确保滞留人员有足够的食品、保暖设施,避免滞留人员出现受冻、挨饿等情况出现。
2.2.8应急办公室
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组织和执行,及时接报、收集、汇总有关信息,及时向开发区领导报告和按规定向市政府报告春运突发事件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
三、预警预防与信息报告
3.1 信息监测预测
3.1.1各部门要充分开展春运突发事件隐患调查,监测并掌握可能导致春运突发事件的各种因素。
3.1.2各部门要遵循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各类春运突发事件进行预测分析。预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发生的时间、地点,所处的气候条件,周边的建筑、交通和人口密度情况,以及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等。
(2)事件的危害程度,如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
(3)事件可能达到的等级,以及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
3.1.3通过预测分析,若发生春运突发事件的机率较高、影响较大,各部门要及早采取预防和应对措施,同时迅速报告区春运办。
3.2 信息报告
3.2.1春运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以各部门值班系统为主渠道。
3.2.2发生春运突发事件,各部门必须立即报告开发区春运办,春运办接报后,立即报告管委,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3.2.3报告的内容包括:事件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隐患、采取的措施、请求帮助解决的问题等。
3.2.4信息报告分为基本情况报告和后续情况报告,基本情况报告要做到快速准确,后续情况报告要做到系统全面。
3.2.5有关法律、法规对春运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工作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应急处置
4.1自然灾害应急处置
4.1.1受自然灾害影响,出现长时间道路中断无法通行情况
城市发展局要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对区内中断道路进行抢修,尽快恢复道路交通畅顺。特别是因天气原因导致路面结冰时,应及时进行处理,尽快恢复交通。
4.2事故灾难处置
4.2.1发生交通严重堵塞
当发生交通严重堵塞或重大交通事故时,交警执勤人员要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同时向上级部门和开发区春运办报告。交警部门要尽快排除交通堵塞,做好事故处理,恢复交通。交通运输部门对受损道路迅速抢修,尽快恢复通车。
4.2.2发生火灾事故
当运输工具等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现场工作人员要迅速疏散群众,维持秩序,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立即向消防部门和开发区春运办报告。消防部门要迅速调派消防车辆和人员到达现场灭火。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增派力量维持现场及周边的治安和交通秩序。卫生部门要实施紧急救护。
4.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4.3.1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当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卫生部门要立即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的建议,并组织检查和督导有关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必要时请求公安、驻区武警等部门对疫区进行警戒、隔离。如发现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的疑似病人时,应立即向卫生部门和开发区春运办报告,并根据就近原则及时对疑似病人实施隔离治疗。
4.4公共安全事件处置
4.4.1发生爆炸事件
(1)运输工具如发现可疑爆炸物品,现场执勤人员(包括公安、武警、交通、卫生等部门)要迅速疏散群众,控制现场,及时向开发区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公安分局要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2)发生爆炸事件时,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组织旅客疏散和实施抢救,维持现场秩序,划定警戒区域,搜捕凶犯,同时立即向开发区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公安、武警、交通、卫生等部门要迅速调派力量前往现场处置,实施救护。卫生局立即协调医疗单位派出足够人员实行抢救,人员不足时,迅速向邻近医疗单位申请增援。
4.4.2发生恐怖袭击事件
(1)运输工具、运输道路、旅客等目标受到恐怖袭击威胁时,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疏散旅客远离袭击目标,维护现场秩序,及时向市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要迅速调派力量前往现场组织处置和实施救护。
(2)当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恐怖袭击事件时,公安分局要立即向管委及上级部门报告,由管委向市政府报告,由市政府协调调集兵力、警力进行处置,迅速平息事件。
4.4.3发生群体性骚乱事件
(1)如运输长时间受阻,滞留旅客聚集闹事,现场执勤人员要及时做好劝导和秩序维护工作,并立即向开发区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公安、交通、驻区武警等部门迅速增派力量前往现场组织处置。对现场闹事及故意破坏人员,要立即予以扣留,并移交有关部门审查处理。
(2)当出现不法分子趁乱进行打砸抢等违法犯罪活动时,现场执勤人员要坚决制止,公安干警应将首犯抓获并迅速带离现场,要对不法分子进行监控、取证,为事后依法处理提供依据。
(3)当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暴乱时,公安分局要立即向管委报告,由管委向市政府进行报告,由市政府协调调集兵力、警力进行处置,迅速平息事件。
五、应急响应
5.1 分级负责
5.1.1春运期间发生春运突发事件,由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根据以下规定分级负责处理。
(1)发生四级(一般)春运突发事件,由管委启动本级预案并负责处理,开发区春运办做好指挥、协调工作。
(2)发生三级(较大)春运突发事件,由管委启动本级预案并负责处理,并报市春运办,市春运办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协助、指导。
(3)发生二级(重大)春运突发事件,由管委负责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并报市春运办,市春运办接报后迅速启动对应预案进行处理。
(4)发生一级(特别重大)春运突发事件,由管委负责做好前期处置工作,并报市春运办,市春运办接报后迅速启动对应预案进行处理,并按规定上报省春运办。
5.1.2上级预案启动后,相关的下级预案随之启动。
5.2 先期处置
5.2.1发生或即将发生春运突发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实后,在尚未划定春运突发事件级别之前,由管委先期处置。
5.2.2管委相关部门负责人接报后要立即赶赴现场,迅速组织指挥有关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先期处置可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1)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辖区内的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
(5)向社会发出避险警告或预警信息。
(6)有可能波及其他地区的,要及时相互通报。
(7)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5.2.3在采取以上措施的同时,管委要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评估,迅速向市春运办报告。
5.3 扩大应急
5.3.1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基础上,根据管委报告的情况,达到三级(较大)春运突发事件标准的,市春运办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协助、指导,采取进一步的措施进行处理。
5.3.2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基础上,根据管委报告的情况,达到二级(重大)春运突发事件标准的,由市春运办决定启动本级预案,采取进一步的措施进行处理。预案启动后,预案中规定的处置机制自动生效,有关部门人员应迅速就位。
5.3.3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的基础上,根据管委报告的情况,达到一级(特别重大)春运突发事件标准的,由市春运办启动本级预案进行处置的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向省春运办申请支援。
5.4应急结束
春运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消除后,由开发区春运办在相应的范围内发布指令,结束应急状态,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结束应急的信息。
5.5 后期处置
5.5.1善后工作
(1)管委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辖区内发生的春运突发事件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2)管委应当依法对启用或者征用的安置场所、应急车辆、应急物资的所有人给予适当补偿。
(3)管委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进行春运突发事件现场清理工作,使事发现场恢复到相对稳定、安全的基本状态,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必要时对潜在的隐患进行监测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管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受灾群众的正常生活,所需救济经费由开发区财政安排。
5.5.2社会救助
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救济救助制度,积极鼓励和利用社会资源进行救济救助,逐步加大社会救助的比重,积极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个人捐助。
由社会发展局(民政局)组织社会公益团体开展救助捐赠活动。
5.5.3保险
各保险公司要根据投保合同及损失情况,及时进行理赔。
5.5.4调查
管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组成调查组,及时组织对春运突发事件进行调查,春运突发事件的责任单位和涉及的相关单位要予以配合。
春运突发事件调查组应及时、准确地查清事件性质,查明事件的原因和责任,提出防范和改进的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5.5总结
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将应急工作的全过程记录整理后,形成系统的书面材料,为今后妥善处置春运突发事件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