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23        发布机构:开发区管委        字体:[   ]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秦开管委办〔2014〕4号        索引号:145/2014-105718

 机关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现将修订后的《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本部门实际,完善部门应急预案。原《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秦开管委办〔2013〕67号)废止。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月23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重污染天气
                    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对重污染天气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有效降低重污染天气的危害程度,减少或避免重污染天气的持续,保障公众身心健康,减少经济损失,建立、健全高效、快速的应急反应机制,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
6.《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试行)》;
7.《河北省空气重污染应急管理办法(暂行)》;
8.《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9.《秦皇岛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0.《秦皇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1.《秦皇岛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流程规定》;
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13.《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
14.其他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办法。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的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和处置。
1.4预案体系、关系及组成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为《秦皇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子预案,其下级方案为各重点部门编制的相关应急方案。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
把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消除或最大限度减轻重污染天气的伤害。
2.预防为主,提前应急
加强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防和预警体系,做到积极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隐患。
3.部门联动、信息共享
建立、健全环保、城发、卫生、公安、交通、教育等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部门的互联共享信息网络,保证信息传递快速、通畅。划分各相关部门的应急工作职责,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4.平战结合、公众参与
加强应急投入、队伍建设、物资保障等基础工作,处理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和日常防范的关系,做到平战结合、常规管理与应急管理的有效结合。利用媒体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和防护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参与意识。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设立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作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的领导、指挥、决策机构,并设立办公室作为日常工作机构。下设应急监测组、应急处置组、后勤保障组、督导、协调组等机构。
1.指挥部
总指挥:管委会主任
副总指挥:管委会主管副主任
成员:包括管委办公室、工委组织部、环保局、新闻中心、监察局、财政局、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经济发展局、城市发展局、建设规划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公安分局、教育局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2.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环保局,由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3.应急处置组
由应急办、环保局、公安分局、城市发展局、经济发展局、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卫生局、教育局、建设规划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警三大队、新闻中心等有关单位组成。
4.后勤保障组
由管委办公室、财政局、卫生局等有关单位组成。
5.督导协调组
由管委办公室和监察局组成。
应急组织机构见下图。

指挥部

 
办公室
 

 

 
 

                        

后勤保障组

 
督导协调组
应急处置组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1.指挥部
(1)统一组织指挥重污染天气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2)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示,发布和解除预警、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
(3)负责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4)指挥各职能部门、下设机构实施应急处置;
(5)组织《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
(6)完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交办的任务。
2.办公室
(1)建立并完善大气污染源数据库,对大气污染源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指导相关单位进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治;
(2)传达指挥部指令,跟踪事态变化和处置情况,并向指挥部上报;
(3) 对重污染天气事件进行总结分析,上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4) 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3.应急监测组
(1)负责应急监测队伍的建设和能力的提高;
(2)配合市环保监测站做好应急监测工作;
(3) 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4.应急处置组
(1)根据指挥部指令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以减缓或消除污染;
(2)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5.后勤保障组
(1)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调配及应急监测、应急处置队伍所需装备的采购和调配;
(2)应急人力资源和通信与信息保障;
(3) 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6.督导、协调组
(1)负责督导、协调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实施应急工作;
(2)监督、检查各应急机构、相关部门的应急准备工作;
(3)提出对指挥部要求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人员的处理意见;
(4)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与应急准备
1.环保局负责建立大气污染源动态数据库,加强对大气污染源的日常监管;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网络,科学布点;从严把关,严格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的审查、审批。
2.经济发展局负责全区节能的综合协调工作,优化能源结构、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动节能减排。配合市相关部门做好车用燃油销售、使用的监管,严禁不合格油品销售。
3.质量技术监督分局负责加强对煤炭使用和经营部门的煤质检验工作,并将检验结果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4.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开展重污染天气医疗诊治的应急演练,提高医疗机构的应急能力。
5.城市发展局负责加强道路保洁和低空洒水、喷雾作业及综合执法能力建设,配合市城管局取缔露天烧烤。
6.建设规划管理局负责建立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源动态档案,并配合市局加强日常监管。
7.新闻中心负责加强宣传力度,使群众特别是易感人群加强重污染天气的自我防护意识,了解自我防护常识。
8.应急办负责加强与各部门联系,确保预警信息发布通畅。
9.财政局设立专项资金用于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处置、有关部门应急能力建设和应急物资的储备。
10.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对区内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预防由安全事故引发大气污染事件。
3.2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措施
环保局负责加强对重点大气污染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排查监督,保证主要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
建设规划管理局负责加强对建筑工地的巡查,配合市局要求建筑工地落实起尘物料的遮盖、围挡措施,防止扬尘产生。
城市发展局负责加强对垃圾露天焚烧、露天烧烤及渣土运输的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对石化、钢铁、电厂等重点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排查主体责任。
指挥部督导电力、石化企业与燃煤量大的企业做好优质煤和石化原料的使用。对不能及时排除风险隐患的企业、单位,由指挥部通过限期整改、停产整顿等措施消除风险隐患。
3.3预警分级
预警分级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的分级一致。预警发布由管委办公室负责。
3.4预警发布和解除
1.预警发布和解除
预警发布和解除由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部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令,经总指挥批准后,由管委办公室发布相关信息。
预警信息发布和解除的方式: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络及户外电子显示牌等发布。
2.预警报告
在发布预警同时由指挥部负责向市重污染天气指挥部报告。
3.5预警措施
1.IV级预警
接到预警指令后,宣传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健康防护措施及公民自主减排措施。
2.Ⅲ级预警
接到预警指令后,各成员单位立刻通知相关人员各司其职,按照本单位的应急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待接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指令后,即刻启动应急响应,并对本部门所涉及的重点大气污染源进行督导、巡查,尽量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宣传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健康防护措施及公民自主减排措施。
3.Ⅱ级预警和Ⅰ级预警
接到预警即启动应急响应。
 
4.1响应启动条件
收到市重污染天气指挥部指令后,立刻启动应急响应。
4.2响应流程
应急响应流程见下图。

 

市重污染天气指挥部

 
事态控制
指挥部
 
启动或解除预警和响应
应急办
应急响应
人员到位
资源到位
联络上报
启动响应措施
应急恢复
善后处理
事件调查
应急结束
总结评估
指令
报告
 

 

 
 
 
 
 
 
 
 
 
 
 
 
 
 
 
 
 
 
 
 
 
 

 
4.3分级响应
4.3.1响应分级
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相应将应急响应分为IV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响应。
IV级响应:经预测和专家会商,本市未来1天将出现重度污染天气或严重污染天气(200<AQI<500)。
Ⅲ级响应:经预测和专家会商,本市将连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200<AQI≤300)。
Ⅱ级响应: 经预测和专家会商,本市未来将连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天气(300<AQI<500),或收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区域或全省橙色预警通报。
Ⅰ级响应:经预测和专家会商,本市将出现1天以上AQI≥500时,或收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区域或全省红色预警通报。
 
4.3.2响应措施
1IV响应措施
新闻中心负责通过媒体负责发布和宣传健康防护措施和建议性减排措施。
(1)健康防护提示措施: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2)建议性减排措施:
①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②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③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④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⑤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⑥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⑦化工、钢铁、水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
2.Ⅲ级响应措施
⑴健康防护措施
新闻中心通过媒体负责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减少户外运动,确需外出要采取防护措施;建议幼儿园、中、小学减少户外活动;建议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
卫生局负责督导各医疗机构做好易发、多发疾病的诊疗工作。
⑵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新闻中心负责发布以下信息:
①建议公众尽量不要驾驶机动车出行;
②建议公众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夏季空调温度调高2-4摄氏度,冬季调低2-4摄氏度;
③建议公众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④建议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⑤建议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⑶强制性减排措施
①机动车减排措施
交警三大队负责污染区域的交通管制,禁止大型货车、面包车、三轮车、摩托车及黄标车通行,其他车辆实行限制通行,限行比例为20%。
②工业减排措施
指挥部办公室要求相关企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Ⅲ级响应并进行监督、检查。提请指挥部对治理设施不能有效运行的企业采取停产措施;
管委按照《重污染天气企业应急停产、限产方案》,对辖区内的企业及燃煤、燃重油等重点企业采取临时限产或限排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烟尘、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30%,同时关停4吨及以下燃煤工业锅炉。
③防止扬尘措施
建设规划管理局配合市城乡建设局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导施工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增加工地洒水降尘频次至少2次/日;
减少土石方施工工地土方开挖规模至少30%;
工地采取围挡措施;
对料堆、土堆等易起尘物质采取覆盖防尘措施。
④其他措施
城市发展局负责增加对城市保洁的洒水、喷雾作业的频次(至少2次/日),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取缔路边烧烤;
环保局负责禁止城市周边的秸秆焚烧或烧荒、垃圾焚烧等行为;
工委组织部、监察局组成督导组,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监督、检查方案》,加强对成员单位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并将结果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3、Ⅱ级响应措施
⑴健康防护措施
新闻中心通过媒体发布信息:要求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提醒一般人群停止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如不可避免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教育局督导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户外活动;
卫生局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增加医务人员,延长工作时间。
⑵建议性减排措施
新闻中心通过媒体负责发布以下信息:
①建议公众如无必要,不要驾驶机动车出行;
②建议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减少污染排放;
③建议公众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④建议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⑤建议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⑶强制性减排措施
①机动车减排措施
交警三大队负责污染区域的交通管制,在污染区域内禁止大型货车、面包车、三轮车、摩托车及黄标车通行;其他车辆实行限制通行,限行比例为50%。
②工业减排措施
指挥部办公室要求相关企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Ⅱ级响应并进行监督、检查。提请指挥部对治理设施不能有效运行的企业采取停产措施。
管委按照《重污染天气企业应急停产、限产方案》,对辖区内的企业及燃煤、燃重油等重点企业采取临时限产或限排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烟尘、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40%,同时关停10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
③防止扬尘措施
建设规划管理局配合市城县建设局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导施工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增加工地洒水降尘频次,至少4次/日;
土石方施工工地减少土方开挖规模至少50%;
工地采取围挡措施;
对料堆、土堆等易起尘物质采取覆盖防尘措施;
对工地内闲置、裸露三个月以上的空地用密目网覆盖。
④其他措施
城市发展局负责增加对城市保洁的洒水、喷雾作业的频次(至少3次/日),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取缔路边烧烤。
公安分局负责禁止污染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环保局负责禁止城市周边的秸秆焚烧或烧荒、垃圾焚烧等行为。
工委组织部、监察局组成督导组,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监督、检查方案》,加强对成员单位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并将结果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4、Ⅰ级响应措施
⑴健康防护措施
①新闻中心发布信息:要求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不要外出;要求一般人群停止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如不可避免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②教育局督查所有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等教育机构采取停课、放假措施。
③卫生局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增加医务人员,24小时值班。
④公安分局停止对户外大型活动的审批并通知已经得到审批的单位停止举办大型户外活动。
⑤管委办公室通知各企事业单位采取弹性工作制。
⑵建议性减排措施
新闻中心负责发布以下信息:
①建议公众不要驾驶机动车出行;
②建议公众自觉减少污染排放;
③建议公众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④建议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⑶强制性减排措施
工业减排措施
应急办要求相关企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Ⅰ级响应,提请指挥部对治理设施不能有效运行的,采取停产措施。
管委按照《重污染天气污染企业应急停产、限产方案》,对辖区内的水泥、钢铁、铸造、石化、化工、煤储、货运(易起尘、易挥发货物的运输装卸)企业及燃煤、燃重油等重点企业采取临时限产或限排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烟尘、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50%,同时关停20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
防止扬尘措施
建设规划管理局配合市城县建设局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导施工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增加工地洒水降尘频次,至少5次/日;
施工工地可产生扬尘的作业一律停止;
工地采取围挡措施;
对料堆、土堆等易起尘物质采取覆盖防尘措施;
对工地内闲置、裸露三个月以上的空地用密目网覆盖。
其他措施
城市发展局负责增加对城市保洁的洒水、喷雾作业的频次(至少3次/日),同时配合市相关部门取缔路边烧烤。
公安分局采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措施。
环保局负责采取禁止城市周边的秸秆焚烧或烧荒等行为的措施。
工委组织部、监察局组成督导组,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监督、检查方案》,加强对成员单位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并将结果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4.4应急终止
1.终止条件
接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应急终止指令。
2.终止的程序
满足终止条件时,由指挥部向下设机构和成员单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并上报市重污染天气指挥部。
4.5信息报告
1.报告的内容
2.报告的方式
重污染天气信息应当采用传真、网络、邮寄和面呈等方式书面报告并尽可能提供图片以及相关的多媒体资料。
4.6指挥与协调
4.6.1指挥协调机制
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确定现场负责人如下:重度污染事件现场负责人为副总指挥,应急处置的协调工作由督导协调组负责实施。严重污染和极重污染事件现场负责人为总指挥,应急处置的协调工作由副总指挥和督导协调组负责实施。
4.6.2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1.提出应急行动原则和要求;
2.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行动;
3.及时向区及市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行动的进展情况。
5总结评估
1.对应急计划和实施程序的有效性、应急装备的可行性、应急人员的素质和反应速度等做出评价,并提出对应急预案的修改意见。
2.补充、完善应急物资、人员、装备以及技术储备,提高城市对环境空气重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3.认真总结、分析,编制应急总结报告,于应急终止后上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指挥部组织对应急预案、组织机构、应急装备等环节进行重新调整配备。
6应急保障
6.1财力保障
由财政局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重污染天气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所需要的费用。
6.2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应急通讯系统、监控系统、车载现场传输系统、GPS导航系统以及文件、图像、语音传输系统等。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各应急部门之间的联络畅通。明确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或人员的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并提供备用方案。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6.3其他保障
1.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确保应急处置有效开展。
2.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和分工,配备种类齐全、数量充足的应急仪器、车辆等装备,并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3.做好社会动员保障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制定社会动员方案,明确动员的条件、范围、程序和相关的保障制度。
6.4制度保障
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学习培训制度、值班制度、应急设备、物资管理制度、例会制度、应急演练制度等,以确保各项措施和保障的落实。
7预案管理
7.1预案宣传
1.新闻中心组织宣传、通讯部门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及信息网络,最大限度公布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信息。
2.新闻中心组织宣传部门大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3.新闻中心负责加强对外宣传报道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7.2预案培训
1.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要纳入各相关单位的培训计划,并逐渐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培训。
2.有组织、有计划地聘请有关管理人员和专家对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技术人员以及相关企业工作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和业务的培训,以提高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专门人才。
3.有关职能部门结合自身业务领域,利用现有设施有组织、有计划地为市民提供应对重污染天气预防与应急、自我防护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7.3预案演练
1指挥部有计划、有重点地定期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预案进行综合演练,每年(采暖季)组织至少1次应急全过程演习提高防范和处置重污染天气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2.做好应急预案演练记录,演练结束后及时对演练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人员、物资到位情况、协调组织情况、实战效果评价等。
3.适时组织有关部门、有关企业和专家对应急演练进行观摩和交流。
4.根据演练情况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提出修改建议。
7.4预案修订
预案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1.相关单位发生变化或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职责调整的;
2.环境应急预案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发生变化的;
3指挥部认为应当适时修订的其他情形。
8 附则
8.1名词术语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预案。
1.空气质量指数(AQI)
指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是报告每日空气质量的参数。描述了空气清洁或者污染的程度,以及对健康的影响。空气质量指数的重点是评估呼吸几小时或者几天污染空气对健康的影响。
2.重污染天气
指大气的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时称其为重污染天气。
3.重污染天气分级
指依据空气质量指数(AQI)将重污染天气分为三级:重度污染(201≤AQI≤300)、严重污染(300<AQI<500)和极度污染(AQI达到500)。
4.环境应急
指针对可能或已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件发生或减轻事件后果的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5.应急监测
指在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6.应急演练
指为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单项演练、综合演练和指挥中心、现场应急组织联合进行的联合演练。
8.2 预案的签署和解释
本预案由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由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8.3修订情况
1.本应急预案报送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2.本预案按7.4章要求及时修订,并按规定评审、备案。
8.4实施日期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8.5附件
1.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情况调查;
2.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专家名单;
3.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停产重点企业名单;
4.秦皇岛市大气环境监测应急网络分布;
5.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成员单位责任分解表;
6.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重污染天气事件信息报告表;
7.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记录表;
8.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变更记录表;
9.重点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承诺书。
 
 
 
 
 
 
 
 
 
 
 
 
 
 
 
 
 
 
 
 
 
附件1: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情况调查
1.区域概况
秦皇岛开发区西区位于秦皇岛市区西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19°25'37″~119°31′55″,北纬39°54'36″~39°57'25"。距中国五大港口之一的秦皇岛港仅1.5 km,距首都北京28l km,天津245 km,沈阳380 km。地处正在迅速崛起的环渤海经济圈中心地带,毗邻京津,联结华北和东北两大经济区,全区规划控制面积128平方公里。分东区、西区两区,东区位于万里长城的起点山海关老龙头东侧,西区紧邻著名避暑胜地北戴河。拥有海岸线6公里,海域面积23.81平方公里。
2.气候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处中纬度地带,温带湿润半湿润大陆季风性气候。春季日照,气温回升快,降水少,相对湿度低,空气干燥,蒸发快,风速较大;夏季多阴雨,空气潮湿,气温高但少闷热;秋季时间短,降温快,秋高气爽;冬季长,寒冷干燥,多晴天。气候四季分明,气温年较差大,年降水量多寡变化显著。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空盛行西风带环流,常受自西向东移动的高压(反气流)和低压(气旋)影响,冬季受西伯利亚冷高压控制,盛行偏北风,天气寒冷干燥;春季西伯利亚冷高压势力减退,气旋和反气旋交替影响,导致西南风和偏北风交替出现,气温冷暖变化大;夏季季风来自孟加拉湾、西太平洋副热带高压常影响华北一带,天气高温高湿,多阴雨,雨热同季,每年夏季季风来临的早晚和强度的不同,又造成雨季的长短,降水多少的差异;秋季在来自西伯利亚的变性冷高压的控制下,气温凉爽宜人。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春季北部升温快于南部沿海;秋季降温又以北部为先,南北气温差异尤为显著;由于山地和和海洋的作用,初夏各地多雷阵雨,沿海地区又以夜雷雨为特点。气候情况如下:
2.1 日照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日照充足,属长日照区;各地年日照时数平均为2700—2850小时,除北北部青龙稍多外,其它地区差异不甚明显。日平均日照时数为7.5—8.0小时;年日照百分率60—63%。
2.2气温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年平均气温8—11,全区气温的分布是由西南向东北递减,南北向的气温差异显著。由于海洋对气温的调节作用,在沿海附近,冬季受冷空气的影响,盛行冬季风,但气温却比周围内陆地区略偏高;盛夏又因海陆风和夏季风明显,气温略低,且潮湿。
2.3降水量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年降水量平均为670-730mm。除沿海岸附近降水量略少外,其它地区降水量较为均衡。因受季风影响,全区降水量高度集中在夏季,平均降水量289.1mm,占年平均降水量的70%~80%,冬季雨雪稀少,降水量一般未超过10mm,只占年降水量的1%左右。
2.4风向和风速
风向以西北向频率较高,西北偏西和东北偏东次之,其他风向均不足6%,平均风速在3.0m/s,最大可达19.0 m/s,极端最大平均风速在26.0m/s(1972年7月27)
2.5 蒸发
多年平均蒸发量为1646.8mm,年最大蒸发量为1945.4 mm(1966年),年最小蒸发量为1417mm(1956年),每年以4~6月最大,可达712.1mm,占全年蒸发量的41.6%,1月、2月、12月最小,只有154.2mm,占全年蒸发量的9%。干燥度平均在1-3左右,年平均相对湿度为60%,本区无霜期180天。
2.6 冻土
冻土期为每年11月至翌年3月,最大冻土厚度0.85m。
3 地形地貌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燕山山脉东段丘陵地区与山前平原地带,地势北高南低,形成北部山区-低山丘陵区-山间盆地区-冲积平原区-沿海区。
4 经济
2012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40.58亿元,占秦皇岛市的21.1%;财政收入37.75亿元,占19.4%;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718.63亿元,占46.6%;实际利用外资1.88亿美元;到位内资100.01亿元。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专家名单
序号
单 位
姓 名
专 业
行政职务
职称
1
河北省环境科学学会
孟宪忠
环境管理
副会长
正高
2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肖 勇
环境工程
副所长
副高
3
秦皇岛市气象局
李延江
大气科学
首席工程师
高工
4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田静毅
环境模拟与预测
 
教授
5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毕经宝
大气环境管理
副主任
高职

 附件3:
秦皇岛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级响应限产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行政区划
详细地址街(村)、门牌号
行业类别名称
45
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开发区
船厂路1号
金属船舶制造
47
邦迪管路系统有限公司
开发区
黄山路12号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48
哈电集团(秦皇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开发区
动力路5号
汽轮机及辅机制造
49
秦皇岛戴卡美铝车轮有限公司
开发区
金山北路15号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50
秦皇岛戴卡兴龙轮毂有限公司
开发区
黑龙江西道15号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51
秦皇岛兴龙轮毂有限公司
开发区
黑龙江西道7号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52
秦皇岛紫竹药业有限公司
开发区
龙海道10号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53
中油宝世顺(秦皇岛)钢管有限公司
开发区
河北北路1号
钢压延加工
秦皇岛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级响应锅炉停用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行政区划
详细地址街(村)、门牌号
锅炉
蒸吨(吨)
台数(台)
70
中粮面业(秦皇岛)鹏泰有限公司
开发区
鹏泰路
2
1
71
华龙日清纸品(秦皇岛)有限公司
开发区
珠海道5号
4
1
72
秦皇岛飞天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开发区
泰山路212号
2
1
73
秦皇岛开发区山海关开发区宏晟泡沫厂
开发区
上海道
4
1
74
新利玻璃纤维厂
开发区
102国道
0.5
1
75
秦皇岛合力预应力钢绞线有限公司
开发区
永定河道
1
1
秦皇岛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Ⅱ级响应限产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行政区划
详细地址街(村)、门牌号
行业类别名称
43
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开发区
船厂路1号
金属船舶制造
45
邦迪管路系统有限公司
开发区
黄山路12号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46
哈电集团(秦皇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开发区
动力路5号
汽轮机及辅机制造
47
秦皇岛戴卡美铝车轮有限公司
开发区
金山北路15号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48
秦皇岛戴卡兴龙轮毂有限公司
开发区
黑龙江西道15号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49
秦皇岛兴龙轮毂有限公司
开发区
黑龙江西道7号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50
秦皇岛紫竹药业有限公司
开发区
龙海道10号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51
中油宝世顺(秦皇岛)钢管有限公司
开发区
河北北路1号
钢压延加工
秦皇岛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Ⅱ级响应锅炉停用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行政区划
详细地址街(村)、门牌号
锅炉
蒸吨(吨)
台数(台)
82
永顺泰(秦皇岛)麦芽有限公司
开发区
江苏中路
8
3/1备用
83
中粮面业(秦皇岛)鹏泰有限公司
开发区
鹏泰路
2
1
84
华龙日清纸品(秦皇岛)有限公司
开发区
秦皇岛开发区山海关开发区珠海道5号
4
1
85
秦皇岛飞天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开发区
秦皇岛开发区泰山路212号
2
1
86
秦皇岛开发区开元有限公司
开发区
开发区乐山道
6
1
87
秦皇岛开发区山海关开发区宏晟泡沫厂
开发区
上海道
4
1
88
新利玻璃纤维厂
开发区
102国道
0.5
1
89
秦皇岛合力预应力钢绞线有限公司
开发区
永定河道
1
1
秦皇岛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Ⅰ级响应限产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行政区划
详细地址街(村)、门牌号
行业类别名称
43
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开发区
船厂路1号
金属船舶制造
45
邦迪管路系统有限公司
开发区
黄山路12号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46
哈电集团(秦皇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开发区
动力路5号
汽轮机及辅机制造
47
秦皇岛戴卡美铝车轮有限公司
开发区
金山北路15号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48
秦皇岛戴卡兴龙轮毂有限公司
开发区
黑龙江西道15号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49
秦皇岛兴龙轮毂有限公司
开发区
黑龙江西道7号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50
秦皇岛紫竹药业有限公司
开发区
龙海道10号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51
中油宝世顺(秦皇岛)钢管有限公司
开发区
河北北路1号
钢压延加工
54
秦皇岛同和热电有限公司
开发区
娥嵋山北路18号
电力供应
秦皇岛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Ⅰ级响应锅炉停用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行政区划
详细地址街(村)、门牌号
锅炉
蒸吨(吨)
台数(台)
86
永顺泰(秦皇岛)麦芽有限公司
开发区
江苏中路
8
3/1备用
87
中粮面业(秦皇岛)鹏泰有限公司
开发区
鹏泰路
2
1
88
华龙日清纸品(秦皇岛)有限公司
开发区
秦皇岛开发区山海关开发区珠海道5号
4
1
89
秦皇岛飞天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开发区
秦皇岛开发区泰山路212号
2
1
90
秦皇岛开发区开元有限公司
开发区
开发区乐山道
6
1
91
秦皇岛开发区山海关开发区宏晟泡沫厂
开发区
上海道
4
1
92
新利玻璃纤维厂
开发区
102国道
0.5
1
93
秦皇岛合力预应力钢绞线有限公司
开发区
永定河道
1
1
 
 
 
 
 
 
 
 
 
 
 
附件4:                      大气环境监测应急网

附图4 康平县城市规划区总体规划图

 
络分布图

 

   

空气质量应急监测点位
 

 


附件5: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重污染天气
 应急预案成员单位责任分解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职责分解
管委办公室
联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各应急机构、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并提出对措施、要求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人员的处理意见;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组织、督导宣传部门做好预案及各类信息及时、准确发布,正确引导舆论;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预警和应急信息的上传和下达工作,接受市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及时发布应急相关信息;编制《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信息发布方案》;通知各企事业单位采取弹性工作制。
2
新闻中心
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发布方案》,即根据预案要求制定关于预警和应急的启动、终止信息的发布以及对公众健康性、建议性减排措施信息、易感人群防护常识的发布措施及方案。利用相关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3
环保局
设立市空气重污染应急办公室;
组建专家技术组;
完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常规监测、应急监测;
负责建立大气污染源动态档案,加强对大气污染源的日常监管;
采取禁止城市周边的秸秆焚烧或烧荒、垃圾焚烧等行为的措施;
严格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的审查、审批;
要求相关企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Ⅲ级响应并进行监督、检查;
编制《重污染天气污染企业应急停产、限产方案》。
4
监察局
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监督、检查方案》,联合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厅监督检查各应急机构、相关部门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并提出对措施、要求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人员的处理意见。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5
教育局
编制《重污染天气教育机构应急方案》即根据预案要求,在重污染日时组织本市教育机构实施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直至停课放假等措施。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6
建设规划管理局
编制《重污染天气建筑施工管理应急方案》即根据预案要求,对建筑工地需要采取的具体措施、方案。
建立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源动态档案。
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7
城市发展局
编制《重污染天气城市管理应急方案》即根据预案要求,需要采取的措施、方案以及城市环卫应采取的城市保洁、加大洒水、喷雾力度等的措施方案。
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8
交警三大队
编制《重污染天气交通保障应急方案》即根据预案要求在社会车辆限行时采取的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的具体措施和方案。
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9
卫生局
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诊疗方案》,根据应急预案,在空气重污染发生时对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的诊疗保障的具体措施和方案。
配合宣传部门,开展空气重污染防病知识宣传。
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救治工作,组织医疗机构开展空气重污染日医疗诊治的应急演练,提高医疗机构的应急能力。
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10
财政局
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空气重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有关部门应急能力建设和应急物资的储备。空气重污染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所需要的费用,包括仪器设备、交通车辆、专家咨询、应急演练、人员防护设备等,资金由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分级负担原则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11
公安分局
根据预案要求,在污染区域采取措施,
负责组织实施重污染日禁放烟花爆竹措施;停止对户外大型活动的审批并通知已经得到审批的单位停止举办大型户外活动;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6:             
事件信息报告表
事件类型
 
发生时间
 
发生地点
 
现场指挥部联系人
 
联系方式
 
事件经过
 
伤亡情况
 
救护情况
 
首要污染物
 
目前大气污染情况
 
现场气象及主要自然天气情况
 
原因分析
 
已经实施或正在采取的控制措施
 
事件潜在后果以及可能对周边造成的影响
 
处理结果
 
防治对策
 
应急办公室
 
应急监测组
 
应急处置组
 
后勤保障组
 
专家技术组
 
监督协调组
 
填表人
 
接收信息部门
 
接收时间
 
报告时间
                        
要求下次报告时间
                         
    
 
 
 
 
 
 
 
附件7: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预案名称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演练地点
 
组织部门
 
总指挥
 
演练时间
 
参加部门和人员
(详见附表)
演练方式
 
演练类别
 
演练程序
(详见附表)
预案评审
适宜性:□全部能够执行 
□执行过程不够顺利 
□明显不适宜
充分性:□完全满足应急要求 
□基本满足需要完善  
□不充分,必须修改
演练效果评审
人员到位情况
到位情况:□迅速准确 基本按时到位 
□个别人员不到位 
□重点部位人员不到位
熟练情况:□职责明确,操作熟练
□职责明确,操作不够熟练 
□职责不明,操作不熟练
物资到位情况
现场物资:□现场物资充分,全部有效
 □现场准备不充分 
□现场物资严重缺乏
个人防护:□全部人员防护到位
□个别人员防护不到位 
□大部分人员防护不到位
协调组织情况
□准确、高效 
□协调基本顺利,能满足要求 
□效率低,有待改进
实战效果评价
□达到预期目标 
□基本达到目的,部分环节有待改进
□没有达到目标,须重新演练
支援部门和协作有效性
□联系不上
□不配合
□行动迟缓
□按要求协作
存在
问题
 
 
 
 
 
 
 
 
 
 
 
 
改进
措施
 
 
 
 
 
 
 
 
 
 
 
 
记录人
 
审核人
 
记录时间
 
 
附件8: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变更记录表
变更原因
 
变更时间
 
 
变更依据
 
 
变更内容
(可附页)
 
申报单位
 
 
 
 
相关部门
获知情况
 
 
 
附件9:
重污染天气应急企业承诺书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减少或避免空气重污染事件的持续,保障公众身心健康,自觉承担社会道义和责任,×××(企业)郑重承诺:
    一、严格把关,使用合格煤(灰分低于20%,全硫份低于1%),并加强煤炭运输、使用过程中的扬尘污染控制。
    二、加强管理和维护,保障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有效运行,保证做到不偷排和稳定达标排放
    三、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四、接到秦皇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需要启动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时,立刻启动应急方案响应措施,并严格执行污染物限排比例和锅炉停用要求。
    五、在秦皇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中,无条件服从政府相关部门的调度和指令,直到预警解除。
    六、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企业干部职工的环保意识。
敬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