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棚户区改造融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30        发布机构:开发区管委        字体:[   ]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秦开管委〔2014〕52号        索引号:145/2014-103721

机关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国家开发银行不断加大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快棚改融资工作的项目评审和贷款发放,为棚户区改造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为充分利用现有政策,有效对接国家开发银行,加快我区棚户区改造进度,决定成立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棚户区改造融资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胡英杰 管委主任
副组长:李 生 工委副书记、管委副主任
郝凤斌 工委副书记
郭晓城 管委副主任
吕爱国 管委副主任
成 员:杨恩伟 财政局局长
张 金 国土局局长
秦春生 建设规划局局长
        兰 红 社会发展局局长
周鹏林 农村工作局局长
        高静宇 管委办副主任、政策法制局副局长、对外经济协作中心副主任
        张超卓 管委办副主任、金融办主任、对外经济协作中心副主任
        刘东春 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
工作职责:研究制定棚户区改造融资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推动棚户区改造融资工作开展。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张超卓 管委办副主任、金融办主任、对外经济协作中心副主任
副主任:王德圣 金融办副主任
成 员:吴 桐 国土局副局长
        周铁民 建设规划局副局长
        张 效 农工局副局长
        秦 琛 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
籍 阳 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
钟晨曦 金融办科员
袁 博 金融办科员
工作职责:(一)根据现行政策及相关文件,结合开发区实际,对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包装、梳理,提出融资方案;(二)统筹、协调棚户区改造融资的各项工作,落实政策要求,组织并申报评审材料;(三)对接国开行等相关部门,保证融资工作落实;(四)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