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北京市15家医疗机构为我市 医疗保障直接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8 发布机构:医疗保障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秦医保〔2019〕88号 索引号:ylbzj/2019-36
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确定北京市15家医疗机构为我市
医疗保障直接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各县、区医保局,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戴河新区人社局,市医保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京津冀医疗保障协同发展合作协议》的落实,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近日,我市又确定了北京儿童医院等15家北京市医疗机构为我市医疗保障直接定点医疗机构。
自2019年9月8日起,我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新确定的15家直接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或出院的,按照《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京津冀医疗保障协同发展调整相关政策的通知》(秦医保〔2019〕82号)中的有关规定实施结算。请各县区医疗保障部门做好这一惠民举措的宣传,确保参保群众普遍知晓。
附件:秦皇岛市直接定点的北京市15家医疗机构名单
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9月6日
附件:
秦皇岛市直接定点的北京市15家
医疗机构名单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2.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七医学中心(陆军总医院)
3.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大医院)
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5.中日友好医院
6.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医三院)
7.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8.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9.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
10.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北京肿瘤医院)
11.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12.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
13.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14.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特色医学中心(空军总医院)
15.北京积水潭医院